古 田 县 图 书 馆 业 务 工 作 规 则
六、业务档案工作规则
根据“福建省公共图书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”的要求,为了妥善保管我馆各项业务活动中以备查考的文件资料,形成完整、系统的档案,特制定本工作规则:
1、业务档案是图书馆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,本馆业务档案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2、按“福建省公共图书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”规定的范围和内容,收集本馆的文件资料,力求完整无损,并加工整理,立卷保管。
3、立卷的档案应编制卷内目录,案卷目录和案卷全目,供查找利用。
4、有关人员借阅,复制档案资料应通过馆长批准。
5、立卷档案要妥善保管,不得丢失。管理人员变动,要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。